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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代会提案工作的流程
2021-04-15 14:00  


1、    每年11月中下旬集中征集提案,征集时间为1个月;

2、    召开提案工作委员会全委会议,对形式符合要求的提案申报表进行初审,确定建议的立案提案、一般性建议提案及提案承办部门;

3、    提案工作委员会初审结果提交校党委常委会审议,确定立案提案;

4、    提案工作委员会主任向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作《提案工作报告》,并提交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5、    召开提案工作交办会议,将立案提案和一般性建议提案交付承办单位进行办理及答复;

6、    提案工作委员会综合提案办理的情况和提案的反馈意见,向校党委常委会报告提案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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