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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服务凝聚教职员工 铺就民主和谐发展之路
2014-11-18 18:46 校工会 

                                                                                                                      ——纪念东北电力大学教代会30周年

 

抓住改革机遇拓展民主渠道

 

1979年,国家教育工会恢复组织活动后,参照企业实行职代会制度的经验,在辽宁、上海部分高等学校和中小学校开展建立教代会制度的试点工作。1980年6月,全国总工会党组向中共中央书记处提交了“关于学校试建教工代表大会制度的请示报告”,经中央批准后,在全国各省市的学校中普遍开展试点工作。1981年,教育部和全国教育工会召开了“教职工代表大会试点汇报座谈会”,会议认为:“党委领导下的教工代表大会是广大教职工群众参加学校民主管理的好形式,应尽可能做到定期召开,形成制度。教工代表大会可以审议校长的工作报告;对学校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对干部实行监督;在学校职权范围内,对某些涉及教工切身利益的生活福利等方面的问题做出决定。认真收集和处理教工群众的提案,是教工代表大会的重要工作。教工代表大会不设常设机构,以工会基层委员会作为它的工作机构。”截至1983年7月召开“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座谈会”时,全国已有9.2%的学校成立了教代会。1985年1月,教育部、全国教育工会颁布了《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教代会的性质和功能通过正式文件得到了官方表述。

同年5月,党中央全国教育工作会议通过了《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决定”指出:“要建立和健全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此后,教代会制度建设进入全面发展阶段。

我校教代会制度建立,正是基于这样的社会和历史背景。在全校教职工的期盼下,1984年11月12日,我校召开了首届教职工代表大会。这标志着教代会制度在东北电力大学(时名东北电力学院)的正式建立。

依靠教职员工科学民主办学(1984—2000)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我校内部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在推动高校改革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多年来,我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紧跟时代步伐,贯彻落实国家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无论从内容还是形式上都取得了显著成绩,有力地保障了教职员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权利,促进了学校校务公开和依法治校水平的提升,成为学校建设与发展必不可少的制度保障。

完善教代会机制。我校1984年召开首届教代会,制定了《东北电力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草案)》,对学校教代会的组织形式、职责,教代会代表的权利和义务,教代会的工作机构、管理制度等作了详细说明。1985年以后,学校党委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全国教育工会联合颁发的《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在1990年召开的首届教代会三次会议上,讨论通过了《关于保障工会民主参与、发挥工会民主监督作用的几项规定》,并提出“学校发展的重大事情都要听取教代会的意见和建议,要通过教代会讨论,发挥主人翁的作用。” 1991年,为了进一步健全学校教代会制度,推动学校民主建设,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学校在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上审议并通过了《东北电力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修订草案)》,对教代会职权、教职工代表、组织制度、工作机构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和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等作出明确规定。

1996年,出台了《东北电力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修改稿)》,进一步完善了教代会各项职责。

多年来,学校教代会制度得到了不断完善和加强。我校自1995年以后,每年定期召开教代会,每年寒假开学后,召开的教代会已成为全校师生民主生活中的重大事项。我校教代会议程规范、内容充实。教代会每年听取讨论校长工作报告,听取学校财务工作报告和教代会提案工作报告。学校的发展规划、管理体制改革、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等关系到学校发展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都提交教代会讨论、审议。1993年,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提交学校二届二次教代会讨论广泛征求意见;1997年学校深入开展了“三项制度”(劳动、人事、分配)改革,通过召开教代会通过各项改革方案。

学校每年教代会的主题都紧扣学校发展的关键,如1992年学校开展的“解放思想、振兴电院”大讨论;1996年开展的“更新教育思想,转变教育观念研讨”;1999年开展的“怎样把东北电力学院带入21世纪”大讨论。教职工通过教代会这个平台共商学校发展大计,有力推动了学校教育改革事业的深入开展。

继往开来绽放活力(2000年以来)

新世纪初,国家加快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步伐,结束了部门办学体制,确立了由中央和省级政府两级办学、以地方管理为主的新体制。2000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调整国务院部门(单位)所属学校管理体制和布局结构实施意见的通知》,我校开始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吉林省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

进入新世纪,学校教代会重点在提案管理、校务公开、工作报告等多个方面加强建设。广大教职工通过教代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有力保障了学校工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加强提案工作。教代会提案工作是教代会工作机制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学校党委充分认识到在新形势下做好教代会提案工作,是强化民主管理和监督,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重要保障。于1996年《东北电力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修改稿)》中明确规定:“院长要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认真对待教代会决议和提案,尊重和支持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的职权。”各职能门也充分认识到教代会提案对学校部门工作的重要性,积极配合教代会提案工作,认真处理和答复教代会代表提案,使代表感到自己的权力受到了尊重,自己的意见得到了重视,极大地调动了广大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学校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对每届教代会提案进行梳理,分类后,召开提案交办工作会议及时办理。教代会提案内容非常广泛,涉及人才培养和教学质量、科研和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师教学科研条件的改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后勤改制及管理、学校办学条件和教职工生活条件、校区建设、交通和教工住宅问题、教职工食堂、有关经费投入和创收分配、校园内机动车管理及安全保卫、有关实验室及大型贵重仪器与设备的管理使用、校园绿化、网络管理、学生管理、教师活动场所的规划和管理等等。学校多年来的教代会提案工作从一个侧面体现了教代会职权和教职工参与权的落实,又反过来进一步促进了学校教代会制度的完善。

加强校务公开机制建设,促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实行校务公开是高校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然要求,是认真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广大教职工办学方针的有效措施,是坚持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有效途径,也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2001年,学校召开四届教代会五次会议,会议通过了《东北电力学院校务公开实施意见》,成立了“东北电力学院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2002年,学校印发了《关于调整东北电力学院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和《关于成立东北电力学院校务公开督查组的通知》对校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机制体制,任务分解等作出明确规定。学校积极推进二级单位校务公开,加强二级单位民主政治建设,保障和落实教职工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力,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二级单位的改革、发展。2013年,学校下发了“分工会工作考核规定”,要求各基层单位定期开展院务公开工作,作为分工会考核标准。

为了进一步加大校务公开的力度,学校不定期召开校务公开发布会。发布会就教职工最关心的校区建设、财务状况、资产购置、后勤服务、住房补贴、分配改革等多个方面进行公开,并与参会人员进行意见交流,会场气氛活跃、探讨深入,收到了良好效果。我校每年年初召开校务会议,会上,校领导分别通报上阶段完成工作情况,并就下一阶段的工作进行布置,进一步保障了广大教职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教代会报告书写了学校战略发展史,教代会报告是教代会的核心内容。进入新世纪以来,学校领导班子把教代会报告看作是学校校务公开的重要渠道和载体,上升为学校一年一度的行动指南。多年来,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亲自参与讨论和起草,从框架结构的搭建到内容的设定,从广泛征求意见到逐字逐句修改,无不凝结了学校领导和教职员工的心血与智慧。每次教代会校长工作报告从草稿的拟定到最终成稿,都要经过多次修改。2000年以来,学校教代会校长工作报告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总结学校办学经验,梳理了办学理念、发展目标、工作思路,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发展战略体系,科学制定发展规划,为学校建设高水平大学指明了方向和前进道路。校长工作报告,可以说是体现学校发展历程的一部编年史。翻阅历年的校长工作报告,就能清晰的感受到学校发展的步履和愿景。

2000年,学校顺应管理体制改革,开始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吉林省管理为主的管理模式,吉林省轻工业学校、吉林省工业美术设计学校并入我校,组建了职业学院。11月,“东北电力学院‘十五’计划”正式出台,规划提出实施“双一、二”工程(即在校生突破一万人、建成两个博士点、突出“一实两创”人才培养特色)。学校进入了快速发展的崭新时期。

2001年,学校召开四届教代会五次会议,与会代表讨论通过了“学校新一轮内部体制改革方案”和“新一轮分配制度改革方案”。

2003年,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达到10811人,提前实现了学校“十五”期间建成万人大学的目标。

2004年,第二教学楼竣工,投入使用,极大改善了学校办学条件。

2005年,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东北电力大学”。

2006年,学校召开六届二次教代会,会议讨论通过了学校“十一五”发展规划。

2007年,学校举行东区校门落成仪式,新校门落成标志着东区建设一期工程基本完工。

2008年,东校区体育场建成投入使用,东区一期建设工程全部完工。

2009年,学校成功举办建校60周年庆祝活动,总结了学校60年办学经验,进一步提升了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

2010年,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我校为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

2011年,学校召开七届四次教代会,会议讨论通过了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规划提出了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新的奋斗目标!

2012年,学校隆重召开八届一次教代会,十四届一次工代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同年,学校成功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成为国家重点建设的中西部百所高校之一,为加快提升办学实力和办学水平奠定了坚实基础。

2013年,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我校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批准“电气工程”和“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两个学科为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我校高水平大学建设迈出了关键一步。

学校的每一次前进、每一次飞跃都被清晰地展示在全体教职员工面前,让我们切实体会到学校发展的来之不易,也为学校取得的辉煌成就感到由衷喜悦与振奋。

三十春秋膺誉非凡

从1984年首届教代会召开到2014年,我校教代会迎来了她30岁的生日。教代会制度在我校执行的30年,是学校党委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依法依规管理学校的30年;是广大教职工履行职责、锐意进取,爱校奉献的30年;更是学校民主管理、依靠职工、改革创新、飞跃发展的30年。

2014年3月13日下午,我校隆重召开了第八届五次教代会暨第十四届三次工代会。会上,校长李国庆代表学校作了题为《锐意进取攻坚克难为快速推进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建设而努力奋斗》的工作报告。教代会代表认真讨论了校长工作报告,认为报告对2013年工作的总结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各项工作举措成效显著,成绩喜人,对存在问题的阐述符合实际;报告所提出的2014年主要工作任务,思路清晰,目标明确,鼓舞人心,催人奋进,体现了锐意进取、攻坚克难的精神。

会上,党委书记李岩峰作重要讲话。他指出:30年来,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我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代表大会紧密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努力发挥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充分发挥教职工在学校重大决策中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作用,

凝心聚力、群策群力,为学校的科学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当今,我校的高水平大学建设已经进入关键期,这就需要我们进一步团结力量,调动和发挥好广大师生的热情与聪明才智。为此,我们要积极发挥教代会、工代会作用,使其成为体现广大教职员工主人翁地位,共谋学校发展大计的平台;成为维护教职员工利益,增进广大师生福祉的盛会;成为做好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主引擎;成为建设高水平大学的助推器。”

八届五次教代会的成功召开,为广大教职员工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创新发展,全面完成好2014年各项工作任务,加快高水平大学建设步伐打下了良好基础。

30年来,我校不断加强教代会制度建设,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益,充分相信和依靠教职工,凝聚力量。学校教代会多次受到上级部门表彰,屡次斩获殊荣。1998年,学校工会被评为东北电力系统先进工会。1999年,学校教代会被吉林省高校工委、省教委命名为“教代会制度建设验收达标单位”,被吉林市总工会命名为“五星级教代会”。2005年,吉林省总工会授予我校“最佳职工代表大会”和“依靠职工办好企业最佳经营管理者“荣誉称号,我校是全省教育系统唯一获得“双佳”的单位。2007年,我校荣获“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10年、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我校“全国模范职工之家”荣誉称号。2012年吉林省总工会授予我校”吉林省模范职工之家“荣誉称号。2013年,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我校基层单位“全国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吉林省总工会授予我校“最佳职代会”荣誉称号。

让我们在校党委的领导下,继续发挥好教代会在学校改革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为建设高水平大学而努力奋斗!(工会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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